各有关评估机构:
根据《市国资委关于规范市管企业选聘评估机构工作的指导意见》(国资发产权〔2011〕68号)及《天津医药集团资产评估机构公开选聘管理办法》 ,医药集团对评估机构备选库进行动态管理,决定邀请部分资质好 、实力强、声誉好的评估机构参选医药集团评估机构备选库,根据报名情况将采取评审的方式确定进入备选库的评估机构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:
一、参选人条件
1 、依法成立,具有财政部颁发的资产评估资格证书,连续正常执业两年以上;
2、机构内部管理制度健全 ,职业规范 ;
3 、具有8名以上专职执业注册资产评估师 ,且每名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具备两年以上的执业经历 ;
4、近两年评估业务收入平均达到100万元以上;
5 、按国家职业后续教育的有关规定对执业人员进行后续教育;
6、具备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和良好的社会信誉 ,连续两年没有违规违法执业行为,且未受到有关部门惩戒 ;
7 、掌握天津医药集团所在行业的经济行为特点和相关市场信息,具有与企业评估需求相适应的资质条件 、专业人员(可外聘)和专业特长;
8 、熟悉国资监管及天津医药集团所在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 、政策 。
二 、参选人申报文件
1、书面申请(附件) ;
2 、机构主要负责人简介;
3、最新的营业执照副本 ;
4、资产评估机构设立的批准文件及资格证书;
5 、基本情况 ,包括人员构成、部门设置 、内部控制制度、质量控制体系和资产状况等(请提供申报主体的基本情况 ,如申报主体为天津分公司 ,提供天津分公司的基本情况) ;
6 、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证书 、评估师简历及执业后续教育证明 ;
7、机构内部管理制度及内部报告审查流程及质量保障措施等;
8、经审计的前两年财务报表 ;
9 、近两年资产评估机构开展评估项目清单及评估业务收入情况;
10 、抽取的评估报告;
11 、资产评估机构前三年年检情况及奖惩情况 ;
12、资产评估机构近2年内没有违法、违规记录的声明;
13 、近3年与医药集团及所属企业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评估情况;
14 、其他资料。
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。
三 、参选文件递交
参选机构应准备一套纸质参选文件 ,并提供原件的电子扫描件于2017年8月7日12 :00前递交或邮寄至: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29号医药大厦609室 。
联系人 :田杰、赵力扬
联系电话 :022-23268851、022-83835507
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:yyjt_zbyy@163.com
四 、其他
医药集团将结合企业经营特点对参选人进行选聘。选聘结束后将发布选聘公告,请有关评估机构关注医药集团网站 。
天津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
2017年7月28日